(2004年卷四第87题)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及证据虽然使得一件发明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不成立,但是未能使得专利权人通过合并方式改写成的新的权利要求不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属于下列哪些类别?

admin2018-06-28  28

问题 (2004年卷四第87题)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及证据虽然使得一件发明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不成立,但是未能使得专利权人通过合并方式改写成的新的权利要求不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属于下列哪些类别?

选项 A、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B、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C、维持专利权有效
D、与上述三种不同的一种新类型

答案B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4-3-5“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中规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下列三种类型:(1)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2)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3)维持专利权有效。宣告专利权无效包括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形。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如果请求人针对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部分权利要求的无效宣告理由成立。针对其余权利要求(包括以合并方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则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应当宣告上述无效宣告理由成立的部分权利要求无效,并且维持其余的权利要求有效。对于包含有若干个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如果请求人针对其中一部分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理由成立.针对其余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则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应当宣告无效宣告理由成立的该部分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并且维持其余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有效。……上述审查决定均属于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故选项A、C、D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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