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股份有限公司准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一名,经过猎头公司推荐,有甲乙丙丁四位候选人前来应聘,董事会对四个人的应聘材料进行了审阅讨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可能担任该股份公司经理的有哪几位?

admin2014-10-17  41

问题 东升股份有限公司准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一名,经过猎头公司推荐,有甲乙丙丁四位候选人前来应聘,董事会对四个人的应聘材料进行了审阅讨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可能担任该股份公司经理的有哪几位?

选项 A、某甲,曾在外地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4年前执行期满释放后到该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城市的某大学学习后取得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文凭
B、某乙,自5年前起担任某国有企业厂长3年时间,企业在2年前破产解散,某乙在职期间并无明显经营不善,但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一定的个人责任
C、某丙,投资设立了一个个人独资企业,该个人独资企业现在所负债务数额较大
D、某丁,精神上有缺陷,被依法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凭借其刻苦努力,仍然获得了管理学博士学位,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发表有多篇论文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点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根据该条的规定分析:A选项,某甲4年前执行期满释放,符合未逾5年的规定,但是被判处刑罚的罪名是盗窃罪,不属于本条第(二)项所列举的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形,因此不在资格限制之列,某甲是具备担任该公司经理的资格的。B选项,某乙因为对破产企业的破产负有一定的个人责任,且企业是2年前破产的,属于本条第(三)项中的情形。C选项,根据本条第(五)项的规定,某丙设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所负的债务是由设立人某丙的全部财产清偿的,等同于某丙个人负较大数额债务,但是如果并不具有到期未清偿的情形,即虽然某丙负较大数额债务也不在《公司法》本条的限制范围内。D选项,某丁属于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即使其学历再高也不能担任公司经理职务。综合以上分析,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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