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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则质物所生孳息为质权人所有。
既然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则质物所生孳息为质权人所有。
admin
2014-08-14
66
问题
既然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则质物所生孳息为质权人所有。
选项
答案
(1)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2)我国《担保法》规定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享有是基于质权人享有对质物的占有权而产生的。 (3)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其目的是排除出质人对孳息的收取权。收取孳息的目的是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清偿主债的本金和利息。因此,质权人享有孳息收取权不等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孳息享有所有权,孳息的地位类似于质物,在于强化质物担保的债权得到实现。因为质物的所有权属于出质人,因此孳息的所有权也应属于出质人。与质物一样,出质人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对孳息原则上也不享有返还占有请求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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