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月工资为8000元,2015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支付了财产租赁过程相关税费215.84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

admin2016-10-17  21

问题 中国公民李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月工资为8000元,2015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支付了财产租赁过程相关税费215.84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在国内B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月取得该公司支付的上年度独立董事津贴50000元。
(3)5月利用休假时间,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在甲国授课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
(4)6月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中心授课1次,每次报酬为5000元。6月份为培训中心授课4次。
(5)11月底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转让净收入15000元。
(6)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含税奖金6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李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在甲国取得授课收入按照我国税率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1—20%)×20%=192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920—1800=120(元); 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按照我国税率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1—20%)×20%=9600(元),由于在国外已经缴纳12000元,所以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李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个人所得税12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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