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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高某在庭审中申请审判员施某回避,合议庭的以下处理方式不正确的是:( )
被告人高某在庭审中申请审判员施某回避,合议庭的以下处理方式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3-31
32
问题
被告人高某在庭审中申请审判员施某回避,合议庭的以下处理方式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若高某以施某法律业务素质不高申请施某回避,合议庭应报告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
B、若高某以施某曾担任本案的鉴定人由申请施某回避,合议庭应报告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
C、若高某以被害人曾向施某送礼为由申请施某回避,高某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D、若高某以施某系被害人的父亲为由申请施某回避,高某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该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按照《高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故A选项表述不正确,当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故B选项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按照《高法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故CD两选项均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综上,本题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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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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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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