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能够产生抛弃效力的有( )。
下列能够产生抛弃效力的有( )。
admin
2016-06-13
34
问题
下列能够产生抛弃效力的有( )。
选项
A、将患狂犬病的狗丢在闹市中心
B、将城里老房闲置
C、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承包经营权
D、将被患有狂犬病的狗咬伤的猪弃在荒山野岭中
答案
D
解析
抛弃是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力。抛弃意思表示不一定向特定人为之,只要权利人抛弃其占有,表示其扔弃的意思即生抛弃的效力。A错D对,原则上物权一经权利人抛弃即归消灭,但是如果因为物权的抛弃会妨害他人的权利时,则物权人不得任意抛弃其权利。因此,将患狂犬病的狗丢在闹市中心不产生抛弃的效力;而将被患有狂犬病的狗咬伤的猪弃在荒山野岭中,并不妨碍他人的权利,因此,能够产生抛弃的效力。B错,不动产物权的抛弃,须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因此,将城里老房闲置不产生抛弃的效力。C错,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承包经营权,因有对农村集体组织的义务,所以不能随意抛弃,以免损害农村集体组织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l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黄某、郭某、李某三人一起从事食品批发生意。1999年7月,郭某与李某一起到汕头进货。出发前黄某提议二人应携带现金前往,以免到银行取钱被人盯稍。郭、李二人觉得有道理,接受了黄某的建议,将10万元现金用布缝好捆在腰间。到汕头后,郭、李二人饥渴难耐,到酒店就餐时
股东李某发现公司在其入股后3年内有多笔回购本公司股份的交易记录,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李某从某超市购买了一个高压锅。不久,李某在正常使用高压锅时,因高压锅质量不合格发生爆炸,造成李某头部受伤,并炸坏厨房内其他财物。李某有权要求该超市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关于他们的举证期限,下列说法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哪一项?
甲公司就其全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交纳保险费5万元,约定保险金额500万元。当年夏天,因洪水灾害致甲公司财产损失700万元。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正确的?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有私房一幢,因家庭经济紧张急需出售,但近期内买主难寻,即决定将该房屋卖给本公司,此销售行为是否可以进行?()
甲厂准备兴建职工宿舍楼一处,乙建筑公司承包该项工程,下列选项中,乙公司可以顺延工程日期的情形有哪些?()
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下列情形,保险公司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有:
随机试题
在端到端之间提供可靠数据传输的是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中的()
5个月的婴儿由于呼吸困难半天来院急诊。平时体健,3天前突然流涕,轻咳,今晨热退,呼吸急促,体检:T37.8℃,急性病容,喘息,唇周青紫,呼吸80次/分,脉搏150次/分,两肺呼气延长,闻及干性啰音。该患儿收入病房最重要的紧急治疗措施是
A.双趋冲突B.双避冲突C.趋避冲突D.双重趋避冲突E.双趋双避冲突“想吃糖,又怕胖”,这种动机冲突是
A、药动学相互作用B、药效学相互作用C、药物制剂因素D、药理作用E、药物的使用氟西汀与血浆蛋白的结合力强,使同服的华法林或强心苷游离型浓度升高.超出安全范围,归属()。
在如图所示电路中,开关S闭合后,金属环A()。
下列关于个人贷款还款方式的描述,正确的有()。
理财师通过()对客户的收入、支出和储蓄结构、状况进行分类、统计。
公共部门购买消费品和劳务的支出属于财政支出类型当中的()。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Ifyouknowwheretofindagoodplastic-freeshampoo,canyoutellJeanneHaegele?LastSeptember,the28-year-oldChicagores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