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青年张某(17岁)用自己接受他人赠与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100万元)。其父母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房地产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有效。房地产公司称自己是善意的相对人,因为张某看起来已有30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08-02  50

问题 无业青年张某(17岁)用自己接受他人赠与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100万元)。其父母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房地产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有效。房地产公司称自己是善意的相对人,因为张某看起来已有30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张某以自有财产购房,他人无权干涉,故合同有效
B、合同无效,但房地产公司可主张善意取得所有权
C、因房地产公司为善意,凶此合同有效
D、合同无效,且房地产公司不可主张善意取得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本题中,张某17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然超出了其年龄和智力范围,在其法定代理人(父母)拒绝追认而主张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该合同无效。另外,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善意取得是在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下发生,因此,本题无善意取得适用的情形。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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