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向张某借款100000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8%,当年12月收到利息。从沪市交易所取得股息2000元。张某2008年利息、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dmin2009-09-28  20

问题 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向张某借款100000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8%,当年12月收到利息。从沪市交易所取得股息2000元。张某2008年利息、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600
B、1800
C、2000
D、1400

答案B

解析 从甲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8%×20%=1600(元)
   从沪市交易所取得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50%×20%=200(元)
   张某2008年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1600+200=1800(元)
   公司与民间个人之间的借款,支付给个人的利息并不是“储蓄存款利息”,税率仍然是按2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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