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成立后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又不如庚高。后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admin2008-12-16  27

问题 丁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成立后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又不如庚高。后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转让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解析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题目中,已有过半数股东通过,所以转让给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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