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甲、乙、丙、丁为骗取出口退税在某省成立了一家制衣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市税务局在对其进行纳税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制衣公司多次在没有商品交易或只有部分商品交易的情况下,自行虚开发票,并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虚假进项,

admin2021-10-26  28

问题 2017年,甲、乙、丙、丁为骗取出口退税在某省成立了一家制衣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市税务局在对其进行纳税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制衣公司多次在没有商品交易或只有部分商品交易的情况下,自行虚开发票,并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虚假进项,直接申报出口退税8 438万元,已退税7 995.7万元,未退税442.3万元,经查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6 060.7万元。
根据《刑法》的规定,甲、乙、丙、丁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骗取出口退税罪
B、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牵连犯
E、犯罪未遂

答案A,B,D

解析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他犯罪的,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本案中,当事人已经达到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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