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3年)2007年5月26日。陈绅基、王建、何静3人签订“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出资协议”,约定陈绅基和何静各出资3.4万元,各占34%比例,王建出资3.2万元。占32%比例。后因王建不符合出资人资格。在办理事务所设立手续时变更为由陈绅基和何静2人合伙,王
(2013年)2007年5月26日。陈绅基、王建、何静3人签订“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出资协议”,约定陈绅基和何静各出资3.4万元,各占34%比例,王建出资3.2万元。占32%比例。后因王建不符合出资人资格。在办理事务所设立手续时变更为由陈绅基和何静2人合伙,王
admin
2014-02-26
34
问题
(2013年)2007年5月26日。陈绅基、王建、何静3人签订“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出资协议”,约定陈绅基和何静各出资3.4万元,各占34%比例,王建出资3.2万元。占32%比例。后因王建不符合出资人资格。在办理事务所设立手续时变更为由陈绅基和何静2人合伙,王建的出资3.2万元由陈绅基和何静各分1.6万元,2人分别向王建出具了收到王建1.6万元投资款的收条,陈绅基出具的收条载明,“今收到王建办所投资款1.6万元。收教人陈绅基2007年6月7日”。2007年9月3日,陈绅基与何静签订合伙协议。共出资人民币10万元,设立立洋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人各占50%股份。2008年1月19日。陈绅基和何静2人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陈绅基。
2008年8月20日,陈绅基向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提出辞职申请,辞去所长职务。2009年1月5日。陈绅基将其出资3.4万元转让给何静,何静同日将该3.4万元出资转让给了王建,并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2009年1月13日,陈绅基给何静出具的收条载明:“今收到何静交来转让出资款34000元。收教人陈绅基2009年1月13日”同日给王建出具了收条,载明:“今收到王建交来办所投资款16000元整。收条人陈绅基2009年1月13日”。
2009年1月5日,何静为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让陈绅基与王建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内容为:陈绅基将其5万元出资转让给王建。2009年1月7日。何静向工商局提交事务所变更登记申请,要求将立洋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何静,将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王建(王建此时已具备合伙人资格),并提交了陈绅基与王建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和合伙泱议,陈绅基在该协议和决议上签了自己的名。2009年1月12日,工商局依据何静提供的上述材料,将原营业执照中执行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何静。将合伙人陈绅基变更为王建。陈绅基认为。自己共出资5万元,已转让给第三人何静3.4万元。自己尚有1.6万元,即16%的股份,不存在转让给被告王建5万元的事实,以要求确认自己与被告王建于2009年1月5日签订的协议无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中.陈绅基称自己尚欠王建1.6万元,王建对此不予认可。另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陈绅基又起诉工商局。
下列关于陈绅基诉工商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陈绅基提起行政诉讼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B、行政诉讼提起后.民事诉讼依法应当中止审理
C、行政诉讼审理期间,立洋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登记不生效
D、法院应当列工商局为被告,王建、何静为第三人
E、行政诉讼之前,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听证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相关内容。本案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所以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的审理无需以行政诉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原告提起诉讼而停止执行。所以选项C错误。在行政诉讼进行之前,人民法院无需组织听证。所以选项E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X4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长江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署了一份关于向黄河公司销售一台大型加工机械设备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设备的销售总价为4800万元,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分6期平均收取,合同签署日收取800万元,剩余款项分5期在每年12月31日平均收取。长江公司于2017年1月1
对制造企业而言,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内容有()。
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1)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000万元,甲公司对该应收
A公司2015年12月31日购入成本为20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A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而税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7年
A公司2016年发生了1000万元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并已用银行存款支付。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税前抵扣。A公司2016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则A公
下列关于现金流量表的两种编制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企业将自有房屋作为福利为高管人员配备住房,房屋计提折旧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甲公司2016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因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2)因处置固定资产产生净收益30万元;(3)收到联营企业分派的现金股利60万元;(4)因收发差错造成存货短缺净损失10万元;(5)管理用机器设备发生日常维护支出4
A公司采用吸收合并方式合并B公司,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A公司定向发行了10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允价值每股10元)作为对价。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此外A公司发生评估咨询费用10万元,股
随机试题
在数字电路中,8421BCD译码器是一种()线输入、10线输出的译码器。
患者近日皮肤瘙痒,全身皮肤有红色疹点,抓破后渗出津水,舌苔薄黄,脉浮数。应选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会计类专业,包括( )等。
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质量的观念也在不断地深化,具有代表性的质量概念主要有“符合性质量”、“适用性质量”和“广义质量”。符合性质量以“符合”现行的()作为衡量依据。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包括下列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一种含有防尘物质X的涂料。权利要求2:制备权利要求1的涂料的方法。权利要求3:应用权利要求1的涂料喷涂制品的方法。权利要求4:根据权利要求3的方法喷涂得到的一种制品。权利要求5:用于权利要求3方法的
按职业性质区分,国际入境旅游导游员又可分为()。
八名棋手进行单循环比赛,每两人只对局一次,其中七人已经分别赛过7、6、5、4、3、2、1盘。问另外一人比赛了几盘?()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家之间的竞争更多的将是科技力量的竞争,归根到底是
Wouldyoumindme______here?
TravelerSafetyTips:1.Donotanswerthedoorinahotelormotelroomwithoutverifyingwhoitis(ifapersonclaimstobe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