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牵连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年单选8)
下列关于牵连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年单选8)
admin
2017-06-14
31
问题
下列关于牵连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年单选8)
选项
A、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的都是牵连犯
B、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C、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择一重罪处罚
D、牵连犯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牵连意图,还要求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竞合关系
答案
C
解析
通常认为,牵连犯具有三个特征:其一,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多个犯罪目的,则不构成牵连犯。其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数个行为,而且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一般认为,对于是否具有牵连关系,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认定。其三,在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触犯了一个罪名的情况下,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另一个罪名。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的两个以上犯罪行为,若不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则不构成牵连犯。故A项表述错误。行为人实施了数个行为才可能构成牵连犯,故B项称“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的表述错误。一般来说,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牵连犯实行从一重处罚的原则。因此,C项表述正确。牵连犯的成立,要求“在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触犯了一个罪名的情况下,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另一个罪名”,但不要求该数个罪名之间存在竞合关系,故D项称“还要求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竞合关系”的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M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2011年真题)
下列有关主犯、从犯、胁从犯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请对“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没有完成的为犯罪未遂”进行辨析。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某日,甲到乙处订做一套西装,手工费300元。甲取走西装后一直没有支付手工费。数周后,甲又到乙处干洗一件大衣。甲支付干洗费后,乙拒绝交付大衣,理由是因甲未支付西装手工费,现对大衣行使留置权。乙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是()。
某甲实施盗窃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其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对其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为()。
诉讼时效在民事法律事实中的分类属于()。
在遗产继承案件中,当事人甲为了多分到遗产,伪造了一份遗嘱,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患儿,男,2岁。出生后即有青紫,发育落后,有杵状指,喜欢蹲踞,临床诊断为法洛四联症,15分钟前突然发生昏厥来院就诊。该患儿最容易出现的并发症是
县农行有无变卖抵押物的权利?县农行与申某买卖汽车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位于海边的度假村设计时应优先选用()外门窗。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对党忠诚的要点是:(),维护宪法,忠于祖国。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渊源是()。
小明2013年的生日是周六,他下一次的生日在周六的年份是:
应激本身没有致痛能力,但是流行病学调查发现,长期应激与疼痛慢性化的发生正相关,即长期处于巨大压力下的人群,其疼痛症状更易迁延,进而发展为慢性疼痛。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调查结果?
20世纪30年代初期,梁漱溟在山东邹平、菏泽两县设立乡农学校,开展乡村教育试验。这种乡农学校在性质上属于()
哲学上“价值”的构成主要包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