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项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的主犯?(   )

admin2014-04-02  24

问题 下列哪一项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的主犯?(   )

选项 A、张小强,受人胁迫加入某盗窃集团,为该集团“后勤部科员”,为集团提供作案工具及进行销赃
B、李大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没有组织、策划、指挥该犯罪
C、胡二麻,某抢劫、抢夺集团的“军师”,集团的每次犯罪均由其组织策划,但其从未亲自参与
D、郭仁靖,受“老大”邸某约请与另外4人一起参与殴斗廖某,打了两拳即离开,之后邸某等人竟将廖某

答案4

解析 本题涉及共同犯罪的认定。主犯包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指挥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如C选项;A项是次要的帮助案;B构成单独犯罪;D属于次要的实行犯。这三项都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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