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在该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母亲生病急需现金便想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dmin2009-04-14  27

问题 甲、乙、丙三人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在该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母亲生病急需现金便想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选项 A、经乙、丙一致同意,甲可以出质
B、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效力待定
D、经乙、丙一致同意,甲可以出质,但须向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1,2

解析 参见《合伙企业法》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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