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
admin
2016-01-16
32
问题
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二审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的。因为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而不能直接作出判决,即便双方当事人同意,也无权直接判决,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
解析
《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据此,二审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的,其不能直接作出判决,即便双方当事人同意,也无权直接判决,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F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成某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劳动法规定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
协调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内部协调过程中,应当注意处理好()之间的关系。(2008年多项选择第43题)
下列有关装运单据说法错误的是:()。
在2006年乙企业进行产品转型之前,该企业在市场中所处的地位是:()。2000年企业采取了下列哪个战略:()。
企业组织结构中的直线关系是指一种()关系。
刘强自1990年以来一直受雇于A市B县的C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月工资1500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1月10日,刘强要求与C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料得到的却是C公司的解雇通知书,要求刘强在月底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至1月底。此
刘强自1990年以来一直受雇于A市B县的C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月工资1500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1月10日,刘强要求与C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料得到的却是C公司的解雇通知书,要求刘强在月底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至1月底。此
现代企业内部各组织机构之间权利界限分明。现代企业的执行机构一般是指企业的()。(2009年单项选择第8题)
罗某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罗某不想在吴某所在的法院起诉,遂与周某订立协议,双方协议管辖,此种做法是否妥当?
如果王某于2006年6月回到家乡,此时他还能否主张实现在摄影器材和富康汽车上的抵押权,为什么?如果王某于2005年3月向吴某主张权利,此时应如何计算保证合同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
随机试题
患者平素头晕头痛,耳鸣目眩,少寐多梦,突然发生口舌歪斜,舌强语謇,半身不遂,舌红,脉弦细数。治疗宜用
下列不属于乌头类药材的是
某区人民法院对王某诽谤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开庭审理后,被害人丁某要求撤回告诉。经审查后,被害人撤诉确属自愿,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对于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发现有()的情形,应撤销其注册。
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应设置在()。
下列哪些属于再婚的成本()①寻找与追求新配偶;②与前妻共同抚养子女的子女抚养金;③成立新家庭和家庭磨合等成本;④健康、收入、性情变化对新婚姻生活产生影响发生的成本
压缩通常用于提高网络速度。下列OSI模型的()负责数据的压缩和解压缩。
某晚,某省会城市的出租车司机赵某驾驶出租车载乘客余某去某宾馆。当行驶一半路程后,赵某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其女友约其见面。赵某便谎称宾馆已到,又加收了余某的夜间行车费两倍的路费,就直奔回路去与女友约会。余某下车一打听方知上当,于次日向该市交通管理局举报。该市交
BermardBailynhasrecentlyreinterpretedtheearlyhistoryoftheUnitedStatesbyapplyingnewsocialresearchfindingsonthe
Offeringagiftcanbeamutualpleasure;somemightsayitshouldbeapleasureforgiverandrecipient.Aproblemwithamod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