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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约定,若乙公司年底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工设备,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甲乙双方约定,若乙公司年底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工设备,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dmin
2013-11-01
34
问题
甲乙双方约定,若乙公司年底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工设备,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选项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答案
C
解析
就本题而言,约定的事实是年底乙公司建设施工设备有富余,年底是必然到来的事实,应该说是期限,但决定该行为效力的并非是年底的到来,而是设备是否有富余这一或然的事实。由此可认定为是附条件。如果说设备有富余,表明条件成就,意味着租赁合同开始生效,由此可以认定是附延缓条件,而非解除条件;是附肯定条件,而非否定条件。综上,C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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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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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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