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樊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樊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3-10-21
45
问题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樊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答案
A,C,D
解析
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本题中,甲不知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由此,鉴于司法权成,甲对此行为不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是ACD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1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擅自使用机动渔船渡客。渔船行驶过程中,被某港航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发现,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罗马私法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生物科技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器宫移植成为延续人的生命的一种手段。近年来,我国一些专家呼吁对器官移植进行立法,对器官捐献和移植进行规范。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可因主观目的的不同而构成下列哪些犯罪?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律师赵某在办理一件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中,因对该案件中的某些专业问题不太熟悉,就准备将案件交给自己的好友,另外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办理。在这个过程中,律师赵某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下列表述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要求的是:
中国甲公司和泰国乙公司签订进口香蕉的合同,甲公司向丁银行(开证行)申请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于船速较快,该批货物先于提单到了目的港。而乙公司为了保证香蕉的质量和销售的利益,用副本提单向上海丙船公司提取了货物。但是最后,乙公司并没有去戊银行(兑付行)付款赎
甲某等6人是某国有港口集装箱堆场的临时工。某公司在调运50个空集装箱到堆场时,误调入了一个装有90台进口彩电的重箱。甲某等发现后,认为是混在空箱中的走私货,无人敢来认领,一致同意将其私分。甲某等人骗走门卫,将彩电运出堆场后私分。甲某等人的行为:
随机试题
Noneofusexpectedthechairmanto______attheparty.Wethoughthewasstillinhospital.
A.旋覆花B.桔梗C.白前D.前胡E.半夏既降肺气,又降胃气的药物是()
男性,22岁,农民,水样便1天入院,起病后无发热和里急后重,大便含少量粪质,每日10余次,无腹痛,3小时后出现喷射性呕吐,且为连续性。临床拟诊为霍乱。该患者发生喷射性呕吐的疾病基础是
()具有筹资范围广、规模大、可以连续筹资而且具有社会宣传效应等特点。
下列因素中,会使企业降低负债比重的是()。
下列属于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中知识目标的是()。
左图为给定的多面体,从任一角度观看,下面哪一项不可能是该多面体的视图?
公共危机舆论管理中,柔性同刚性之间既存在矛盾,又相互借鉴,刚性需要柔性来填充,柔性需要刚性做支撑。形象地说,刚性是骨架,柔性是血肉。倡导柔性管理,不是全盘否定刚性管理的价值。而是要弥补其过于刻板、缺乏弹性等方面的不足。《周易》中说,“刚柔相推,崇德广业”。
【B1】【B9】
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可以先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其根本原因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