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题,单选)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题,单选)
admin
2020-01-15
38
问题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题,单选)
选项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答案
B,C
解析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的父母、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以及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故A项错误。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故B项正确。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据此,有关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故C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即适用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z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诉乙违约一案,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在执行过程中,以自己的房屋为担保申请提供担保,法院决定暂缓执行,限期6个月。对此,下列哪一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到某饭店用餐,在饭店因地滑摔伤。甲因此要求饭店给予赔偿。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合同解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关于破产重整的申请与重整期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佳普公司在其制造和出售的打印机和打印机墨盒产品上注册了“佳普”商标。下列未经该公司许可的哪一行为侵犯了“佳普”注册商标专用权?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共有耕牛一头。甲外出期间,乙擅自将耕牛卖与不知情的丙,得价金2000元。丙向乙交付1600元,所余400元尚未交付,牛已被丙牵走。甲归来后表示反对。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以下说法何者正确?()
随机试题
胎头矢状缝与母体骨盆入口右斜径一致,小囟门位于母体骨盆左前方,其胎位是
有一工业塔,刚性连结设置在宽度b=6m,长度l=10m,埋置深度d=3m的矩形基础板上,包括基础自重在内的总重为Nk=20MN,作用于塔身上部的水平合力Hk=1.5MN,基础侧面抗力不计,如图3—8所示。为保证基底不出现零压力区,试问水平合力作用点与基底距
在下列微波辐射环境中暴露时,()情况下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等要求。
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无关联方关系,长江公司2012年1月1日投资500万元购入黄河公司100%股权,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其差额由一项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的无形资产形成。2012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
以下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应具备的条件有()。(2008年多选58)
把判例作为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是因为人们一般认为实行判例法的国家与我国的社会性质、社会体制不同,因此,不能将判例作为我国法的正式渊源。
InAmericaalone,tippingisnowa$16billion-a-yearindustry.Arecentpollshowedthat40%ofAmericans【C1】______thepractice
信息安全主要包括3个方面:物理安全、安全检测和【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