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公司与天庭公司因共同开发房地产的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愿意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则:

admin2009-01-14  35

问题 大地公司与天庭公司因共同开发房地产的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愿意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则:

选项 A、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B、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
C、如果大地公司拒不签收调解书,并不影响调解书的申请强制执行
D、该案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并不得延长

答案2,4,8

解析 法条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5条:“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A项错误,B项正确。第16条:“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诉意见》第170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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