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Ⅰ.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 Ⅱ.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达到20

admin2022-06-29  44

问题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Ⅰ.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
Ⅱ.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达到20万元
Ⅲ.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达到20万元的
Ⅳ.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选项 A、Ⅰ、Ⅱ
B、Ⅰ、Ⅲ
C、Ⅱ、Ⅲ
D、Ⅲ、Ⅳ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六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4)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mV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