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20题)

admin2021-02-25  35

问题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20题)

选项 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
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答案D

解析 选项A正确:公平正义是树立和强化法律权威的必要前提与保证。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灵魂,只有充满公平正义精神的法律,才会为社会成员真心认同,并自觉遵守;公平正义又是法律实施的引导,只有把握公平正义的实质,才能全面体现法律实施的积极效果;公平正义更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仰,只有对公平正义的崇尚与尊重,才能保证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始终不偏离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
    选项B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借鉴了人类社会在追求公平正义实践中所形成的共同经验,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反映公平正义精神的内容确定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原则。因此,坚持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选项C正确:我国宪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第45条第3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第49条第1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第4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宪法对少数民族、残疾人、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基于这些特殊主体的特殊情形而作出的特别规定,是为实现特殊主体与普通主体之间实质平等的需要。
    选项D错误:宪法和公平正义并不禁止一切差别。所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若差别对待是具有正当理由,则不受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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