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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为牟取私利,在签订一份重要合同时收受对方的贿赂,给单位造成了50万元的损失,用人单位欲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但是张某提出其正处于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合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张某为牟取私利,在签订一份重要合同时收受对方的贿赂,给单位造成了50万元的损失,用人单位欲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但是张某提出其正处于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合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9-23
28
问题
张某为牟取私利,在签订一份重要合同时收受对方的贿赂,给单位造成了50万元的损失,用人单位欲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但是张某提出其正处于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合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经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给予张某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
B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可知,在第42条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合同、不得裁员解除合同,但不影响依据第39条即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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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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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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