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佩枪的甲停职后,将100余发军用子弹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节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6题)

admin2018-07-30  47

问题 依法佩枪的甲停职后,将100余发军用子弹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节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6题)

选项 A、私藏弹药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非法持有弹药罪

答案A

解析 私藏枪支、弹药罪中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甲在停职前是依法配枪的,但是在停职后,配备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甲应当将所有的枪支、弹药上交。但是甲违反枪支管理法律,将军用子私自弹存放于家中,且拒不交出,符合私藏弹药罪的犯罪构成,成立私藏弹药罪,A项正确。非法持有弹药罪中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弹药的行为。非法持有弹药罪是从来都不具备配备弹药条件,甲最初具备配置弹药的条件,所以不成立非法持有弹药罪,D项错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甲没有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也没有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成立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B、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fD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