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赵某与张某在A市共同出资设立甲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1:1。2020年年初,赵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2019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以及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该合伙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反映:合伙企业2019年度的销售收入为70万元,其他业务

admin2021-09-29  29

问题 中国公民赵某与张某在A市共同出资设立甲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1:1。2020年年初,赵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2019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以及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该合伙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反映:合伙企业2019年度的销售收入为7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0万元,营业成本30万元,税金及附加4万元,销售费用15万元,管理费用8.5万元,营业外支出5万元,利润总额17.5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甲合伙企业的申报材料,发现如下问题:
(1)2019年度给每位合伙人支付工资48 000元。
(2)计提了坏账准备5 000元,计入了管理费用中。
(3)销售费用账户列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1万元。
(4)其他业务收入实际上是合伙企业甲对外投资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红利。
(5)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包括合伙企业被工商管理部门所处的罚款2万元。
(6)赵某以甲企业的名义多次租赁汽车供家人生活使用。2019年度的租赁费共3 000元,已计入营业成本。
赵某在B市与其他合伙人另外设立乙合伙企业,分得所得8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调整项目。赵某没有取得“综合所得”,选择从甲合伙企业中扣除生计费。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赵某来源于甲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3 827.94
B、13 795.13
C、4 785.25
D、6 158.96

答案C

解析 赵某来源于合伙企业甲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 900×42 000÷(42000+80000)=478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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