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在确定营业额时,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在确定营业额时,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16-08-15
24
问题
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在确定营业额时,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丙公司与第三方丁公司之间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或者乙公司的营业额,该营业额只计算一次
B、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C、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
D、在计算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计营业额时,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均不计入
答案
A,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T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对甲公司显失公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处理意见中,正确的有()。
甲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公司的债权人A于某年7月5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7月8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认为《破产法》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法院于7月16日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同时指定B律师义务作为管理人接管甲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个月以上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1)A公司于2002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2005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华利公司欲购买一批仪器,委托刘某提供媒介服务。华利公司和有关当事人对刘某提供媒介服务的费用承担问题没有约定,后又不能协商确定。在此情况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甲向乙签发商业汇票时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是()。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之间承担债务的比例是5∶3∶2。该合伙企业欠丁货款40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价值为20万元。丁在得到合伙企业财产20万元之后,其余20万元可以要求()。
随机试题
伯氏疏螺旋体的主要传播媒介是
江某、王某共同故意杀人,一审认定判处江某死缓,王某有期徒刑3年。江某不服一审判决,以正某系主犯、自己系从犯为由上诉,王某没有上诉,检察机羌也没有抗诉。对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关于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下列表述有误的是()。
工程咨询单位的(),是其从事市场中介服务的法律基础,是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的前提条件,是赢得社会信任的重要因素。
某省政府机关有办公用房一幢,房产价值5000万元。1998年将其中的l/4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已知该省统一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减除幅度为20%,该政府机关当年应纳的房产税为()。
单位请专家来对员工进行理论知识的培训,培训前报名人数偏少,但培训当天出席人数却陡增。导致原定教室不足以容纳。你询问未报名人员可否退场。但他们都说希望参加,你怎么办?
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问题,涉及的社会关系极为广泛,任何社会治安问题都离不开群众的生活领域,因而公安工作具有的特点是()。
若查询同时涉及两个以上的表称之为【】。
编写如下程序:PrivateSubCommand1Click0DimnumAsInteger,kAsInteger,nAsIntegernum=InputBox("请输入一个正整数:")k=numn=2DoD
A、 B、 C、 AThefirstspeakerdidn’tgetenoughsleep,andthesecondspeakergivestheadviceofgoingtob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