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卷一第26题)下列哪些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admin2018-06-28  14

问题 (2010年卷一第26题)下列哪些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选项 A、一种钢笔,其特征在于由不锈钢制成
B、一种领带,其特征在于具有蝴蝶结和扣环
C、一种椭圆形药片,其特征在于该药片包括X组分、Y组分
D、一种电线,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层和内芯

答案A,C

解析 A.C《专利审查指南2010》1-2-6.2.2“产品的构造”中规定:“(2)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括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种菱形药片,其特征在于,该药片是由20%的A组分、40%的B组分及40%的C组分构成的。由于该权利要求包含了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因而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选项A未披露任何有关形状结构技术方案,仅涉及了材料特征,不符合实用新型的客体要求。故选项A、C正确,符合题意。
    B.D.《专利法》第2条第3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选项B、D属于实用新型的客体,故选项B、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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