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日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一幢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一年。2007年10月19日甲又将该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并书面告知了乙。2008年4月19日借款合同到期,甲未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3-08-14  19

问题 2007年8月3日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一幢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一年。2007年10月19日甲又将该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并书面告知了乙。2008年4月19日借款合同到期,甲未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在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抵押合同无效
B、乙在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乙在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但应与房屋的受让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D、乙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权居住由房屋的受让人决定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权的效力。《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故本题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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