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下列各项中,关于抵押权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下列各项中,关于抵押权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21-04-14
27
问题
下列各项中,关于抵押权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抵押物的所有人为附和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和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
B、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物的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C、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并且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D、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因此而得到的补偿金
答案
1,4,8
解析
注意分清抵押和租赁发生的先后顺序,其结果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的约束是不同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8y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诉讼。下列各项债权中,不得提起代位诉讼的有()。
甲企业向职工王某等10人借款,向王某等出具的借据载明的本金共计120万元,借据同时载明借期内年利率40%,借款期限1年6借款到期后,甲企业偿还了借款期间的利息48万元,但经王某等人多次催告仍不偿还本金,王某等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下列处理规则中,正确的是()。
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下列银行卡中,具有透支功能且对卡内资金不计息的是()。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2017年5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人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7年8月,法院认定甲在2016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
境内机构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可以使用的外汇资产有()。
甲、乙、丙、丁四人合伙成立一家经营汽车修理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甲、乙以现金出资,丙以房屋使用权作价出资,丁以劳务作价入伙。(2)甲、乙、丙对企业债务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在企业成立后第一年,全部利润由
(2009年)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
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的有()。
随机试题
A、nineteenthB、ninthC、southernD、fifthCA、B、D三项划线部分发清辅音[θ],而C项发浊辅音[δ],因此选C项。
A、螺旋形种植体B、下颌支支架种植体C、骨膜下种植体D、牙内骨内种植体E、黏膜内种植体一种植入式用来做松动牙固定的种植体,主要用于前牙或前磨牙
相对于债券投资而言,下列关于股票投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属于小学体育活动的是()。
从1开始的第2009个奇数是()。
研究人员表示,人们应当将心中的怒气释放出来,而不是将其锁住,因为这样能够排遣不利于健康的成分。但是一项新的研究成果显示,脾气暴怒的男人不仅容易发生中风,也容易发生猝死。与那些脾气平和的人相比,脾气暴怒的男性发生猝死的概率高出20%。由此可以推出()
关于“输入掩码”叙述错误的是()。
韩梅是北京某企业采购部门的经理,为了节省采购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她要求所有采购部门的员工在采购过程中都要使用Excel来分析采购成本并进行辅助决策。请根据下列要求帮助她运用已有的数据完成这项工作:在工作表“经济订货批量分析”中,将单元格区域C2:C4作
Thereisnonecessaryintrinsicconnectionbetweenawordandthethingitrefersto.Therelationshipispurely______.
______,healwaystrieshisbesttocompleteitonti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