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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请结合相关法律和理论,从执业律师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角度,分析本诉状存在的问题并改正。 案情:张二江和王三湖是前后院的邻居,张二江有子张六福(6岁),王三湖有子王法财 (7岁)。2003年5月9日,张六福和王法财一起玩耍时,王法财不慎将张六福的眼
[实例]请结合相关法律和理论,从执业律师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角度,分析本诉状存在的问题并改正。 案情:张二江和王三湖是前后院的邻居,张二江有子张六福(6岁),王三湖有子王法财 (7岁)。2003年5月9日,张六福和王法财一起玩耍时,王法财不慎将张六福的眼
admin
2008-12-16
31
问题
[实例]请结合相关法律和理论,从执业律师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角度,分析本诉状存在的问题并改正。
案情:张二江和王三湖是前后院的邻居,张二江有子张六福(6岁),王三湖有子王法财 (7岁)。2003年5月9日,张六福和王法财一起玩耍时,王法财不慎将张六福的眼睛弄伤,张六福的父亲张二江为给张六福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幸未造成残疾。为此,张二江多次找王三湖交涉,但王三湖拒不承担任何费用。张二江无奈,只好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某为其进行诉讼,朱某接受委托,写下如下诉状。
民事控告状
原告人:张二江,男,31岁,汉族,××大学教师,家住本市西湖区龙景胡同30号。
诉讼代理人:朱某,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工三湖,男,33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西湖区龙景胡同31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伤残补助费;
2.请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赔偿原告人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向原告人公开赔礼道歉。
事实和理由:
2003年5月9日,张六福和王法财一起玩耍时,王法财不慎将张六福的眼睛弄伤,张六福的父亲张二江为给张六福治疗,花去医疗费 2000余元。幸未造成残疾。为此,张二江多次找王三湖交涉,但王三湖拒不承担任何费用。被告人的恶劣态度使原告人整日吃不好饭、睡不好觉,给原告人张二江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以上事实有证人××的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为证。
被告人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人的合法权益,给原告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此,特依据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
具状人:朱某
2003年10月6日
选项
答案
1.将诉状称为“民事控告状”不妥,应称为“民事起诉状”。 2.将当事人称为“原告人”、“被告人”不妥,应当称为“原告”、“被告”。 3.将张二江和王三湖列为原告、被告错误,应当将张六福、王法财分别列为原告、被告,将张二江和王三湖列为法定代理人。 4.请求赔偿“误工费”不妥。因为张六福是未成年人,不存在误工费;张二江因护理张六福的误工费,应当算在护理费中。 5.请求赔偿“伤残补助费”无事实依据,因为张六福并没有伤残。 6.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理由不妥,因为根据事实描述,张二江“整日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并不属于法定的赔偿理由。但是张六福因身体受到伤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7.请求判令赔礼道歉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赔礼道歉主要是对名誉权受到损害所采用的一种补救措施,在本案中,并不存在此种情形。 8.没有详细叙述所受到的物质损失,应当表明各个损失项目的具体数额。 9.没有列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0.没有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应当写明“此致 ××人民法院”。 11.具状人应当是张六福,而不是朱某。 12.没有附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目录,应当在具状入后写明: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证人××的证言1份; (3)××医院的诊断证明书1份; (4)××医院的医疗费收据1份; (5)交通费发票6张。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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