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有何不同?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有何不同?
admin
2021-01-18
25
问题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有何不同?
选项
答案
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是两个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法的效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约束力,其结果有两种可能,即立法目的的实现和未实现。法的实效意指法产生了预期的实际效果。 (1)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区别 ①法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是有约束力的,它意味着人们应该按照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模式行动;而实效是指规范事实上被服从和适用。 ②法的效力尽管也涉及对法的内容的保障,但其重点是表明立法者的主观愿望,也是任何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属于“应然”范畴。法的实效表明的就是法的实现的客观结果与状态,属于“实然”范畴。 (2)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联系 法的效力是法取得实效的前提,法的实效是法的效力实现的结果。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2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公民”的含义是指()
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出现于()。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可以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是()。
南京国民政府实现法律形式上的近代化的标志是()。
试论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划分法的历史类型所依据的基础是()。
(2013年真题)甲、乙双方在油画买卖合同中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以默示方式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2008年综合课单选第7题)
我国《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某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甲通过贿买等方式阻止目击者作证,情节严重,依法判处甲有期徒刑七年。法院在该案中运用的逻辑推理方式是
元朝立国前制定的习惯法是()。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36岁。车祸2小时右大腿血流不止、畸形,查体:心率128次/分,血压67/48mmHg,右大腿有一个长约16cm的伤口,股骨断端外露,伤口污染较重。下列对伤口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A.心B.肝C.脾D.肺E.肾
财务分析方法中,采用()可以分析变化的原因和性质,并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各种会计核算形式下,明细账的登记依据有()。
下列不属于短期借款包括的主要内容的是()。
文件的使用权限包括完全控制、允许写入、允许读取、允许运行、允许删除等,其中完全控制、允许写入、允许读取、允许运行中都允许用户进行的操作是()。
如果高水平学生在测验项目上能得高分,而低水平学生只能得低分,那么就说明该测验的()高。
(2016吉林)已知赵先生的年龄是钱先生年龄的2倍,钱先生比孙先生小7岁,三位先生的年龄之和是小于70的素数,且素数的各位数字之和为13,那么,赵、钱、孙三位先生的年龄分别为:
在考生文件夹中有一个工程文件sjt5.vbp。窗体外观如图所示。运行程序,单击“读数据”按钮,读入文件中的数据到字符串变量中并显示在Label2标签中。单击“排序”命令按钮时,对读入的数据从小到大进行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在窗体的Label4控件中显示。
Questions1-4Thetexthas5paragraphs(A-E).Whichparagraphcontainseachofthefollowingpiecesofinform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