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2016年卷三1题,单选)

admin2020-01-15  23

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2016年卷三1题,单选)

选项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答案B

解析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A项,公民和税务机关之间所为的退税行为中,税务机关并不是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其和公民甲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故A项错误。B项,乙发布寻物启事的行为属于单方允诺,是特定人和不特定人之间的债的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故B项正确。C项,丙对于女友作出的承诺属于情谊行为,情谊行为是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者承诺。情谊行为是一种类似于民事法律行为但又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是一种没有法律效果的约定,故C项错误。D项,丁作为志愿者,其和福利院之间在法律上没有互相帮助的义务,不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如果帮工的过程中出现侵权行为,则侵权行为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但选项没有交代这一条件,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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