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一第64题)

admin2013-09-03  22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一第64题)

选项 A、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B、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C、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宪法
D、1988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出租或者转让

答案A,C,D

解析 关于选项A,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19条规定: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二句“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第21条规定:宪法第11条第2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由此可知,2004年宪法修正案只是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作了相应规定,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由于本题是选非题,故为应选项。
    关于选项B,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6条规定:宪法第11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由此可知,选项B正确,不应当选。
    关于选项C,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人、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由此可知,选项C是错误的,为应选项。
    关于选项D,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2条规定: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由此可知,选项D是错误的,为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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