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王某合伙实施盗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王某的量刑过轻,仅就王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在二审程序中,张某享有哪些权利?(2004年试卷2第66题)

admin2017-03-16  35

问题 张某、王某合伙实施盗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王某的量刑过轻,仅就王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在二审程序中,张某享有哪些权利?(2004年试卷2第66题)

选项 A、参加法庭调查
B、参加法庭辩论
C、委托辩护人辩护
D、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

答案A,B,C,D

解析 依据《行诉解释》第323条第2款规定:“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故A、B项正确。
    依据《刑诉解释》第316条第2款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故C项正确。
    依据《刑诉解释》第32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加重刑罚。”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h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