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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某日,王某和李某共同串通抢劫路人周某的钱财(价值1万元),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王某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儿子,因此判王某抢劫罪,执行3年有期徒刑,而判李某抢劫罪,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
某日,王某和李某共同串通抢劫路人周某的钱财(价值1万元),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王某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儿子,因此判王某抢劫罪,执行3年有期徒刑,而判李某抢劫罪,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
admin
2009-02-15
28
问题
某日,王某和李某共同串通抢劫路人周某的钱财(价值1万元),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情节相同。但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王某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儿子,因此判王某抢劫罪,执行3年有期徒刑,而判李某抢劫罪,执行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的做法违背了下列哪项原则?
选项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惩办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答案
8
解析
《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本题中王某和李某共同故意抢劫,具有相同的犯罪情节,法院应当同罪同罚。该法院在定罪时遵循了平等原则,而在量刑上依身份地位不同实施了不平等原则。这一做法是明显违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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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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