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将自有平房一间出租与李四,约定租金为每月200元,半年一付。到2003年3月,李四已拖欠1年租金,共计2400元。经多次催促,李四仍然拒不支付。张三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归还所欠租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admin2022-03-15  21

问题 张三将自有平房一间出租与李四,约定租金为每月200元,半年一付。到2003年3月,李四已拖欠1年租金,共计2400元。经多次催促,李四仍然拒不支付。张三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归还所欠租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选项 A、房屋租赁关系
B、归还拖欠租金
C、出租的房屋
D、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并归还拖欠租金,支付利息

答案1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标的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是房屋租赁关系,因此答案为A。诉讼标的不同于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物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中的标的物是拖欠的租金及利息。诉讼标的也不同于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的特定的判决,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决李四归还拖欠租金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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