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2-09-16
31
问题
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
B、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有若干个
C、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有若干个
D、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必须一致,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不需要一致
答案
A,B
解析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诉讼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所谓同类诉讼标的,其诉讼标的可以是多个,故A、B项正确。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基于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具体实体要求,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数个,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之间的区别无关,C项错误。必要共同诉讼也涉及是否起诉、是否上诉不统一等问题,因此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不是完全一致的,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K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职业的专门性
法律职业
简述法律程序的意义。
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
甲、乙、丙、丁设立了宏达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认购出资500万元;乙以商标专用权认购出资600万元;丙以现金认购出资1000万元,但约定在公司成立2年内予以缴清:丁以一幅古画认购出资500万元。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向A银行贷款500万元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两公司于2013年12月在北京市西城区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钢材,交货地点在北京市丰台区,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即“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
王某是大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公司)的会计。某日,王某出差将一张支票遗失。虽然大唐公司通过公示催告程序挽回了损失,但是由于这次失误,大唐公司将王某开除,王某不服,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由于王某心情不佳,其与丈夫程某的关系骤然紧张。后双方大打
甲市A区的王某到甲市商业银行的A区某储蓄所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王某所存金额打印成16万元,而王某实际所存金额仅为16000元。后储蓄所工作人员发现,便找到王某要求改正存款单,但王某不同意。于是该储蓄所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返还存单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
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随机试题
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写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其原因在于社会和谐是()
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中的存货管理、往来账管理等模块属于()。
某公司2014年发生或发现的下列交易或事项中(均具有重大影响),会影响2014年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年初余额的有()。
政府补助属于政府对企业的投资,应当将其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
下列情形中,学校不可以解聘教师的是()。
【凯南遏制政策】华东师范大学2000年世界当代史真题;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历史学综合真题
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中央今年颁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我
双绞线用做远程中继线时,最大距离可达【 】km。
对二进制数进行算术右移的运算符是【】。
Humans______bywhatholdsobjectstogeth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