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特别程序的作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12-08  23

问题 下列关于特别程序的作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参加的人为起诉人与选举委员会代表
B、申请宣告失踪。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D、若某公民在民事诉讼中被利害关系人提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原诉讼应当中止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82条,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97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C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l93条,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J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