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周某偷了吴某一辆价值2万元的摩托车。半年后,周某在使用过程中被吴某发现,吴某欲报警,周某与吴某达成一致:一是吴某不得报警;二是周某愿意赔偿吴某摩托车的折旧费共计2000元。吴某取得钱款后,到公安机关报警,周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周某找到吴某,要求返还2000
周某偷了吴某一辆价值2万元的摩托车。半年后,周某在使用过程中被吴某发现,吴某欲报警,周某与吴某达成一致:一是吴某不得报警;二是周某愿意赔偿吴某摩托车的折旧费共计2000元。吴某取得钱款后,到公安机关报警,周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周某找到吴某,要求返还2000
admin
2010-02-03
20
问题
周某偷了吴某一辆价值2万元的摩托车。半年后,周某在使用过程中被吴某发现,吴某欲报警,周某与吴某达成一致:一是吴某不得报警;二是周某愿意赔偿吴某摩托车的折旧费共计2000元。吴某取得钱款后,到公安机关报警,周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周某找到吴某,要求返还2000元,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吴某取得2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B、吴某的报警行为构成违约
C、周某无权要求吴某返还2000元
D、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由法条可以看出,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不当得利成立后即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益人应向受损人偿还其无合法根据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必须一方获得财产利益;(二)必须他方受损失;(三)必须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四)必须受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本题中,周某赔偿给吴的摩托车折旧费2000元是合法给付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A,B错。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IF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08年大中型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的()。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问题。2009年1~7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1~7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7720亿元,同比增长11.6%,增幅比1~6月提高1.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19.3个百分点。其中,商品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问题。2009年1~7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1~7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7720亿元,同比增长11.6%,增幅比1~6月提高1.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19.3个百分点。其中,商品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经过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建立,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08年全国共有卫生机构27.8万个,比1949年增加约75倍;卫生技术人员为503万人,比1949年增加9.0倍;医院和
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
3G是指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相对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和第二代数字手机(2G),第三代手机(3G)显示了强大的优势,具体表现为3G可以让你的手机的网速像家庭宽带一样快;它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等多种媒体格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且股权转让有严格限制。下列陈述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是
甲委托乙购买索尼相机,乙去购买时,正值索尼相机举行有奖销售,乙买了相机后按规定得了4张抽奖券,但未把这4张抽奖券交给甲,后有一张奖券中奖,该奖品()。
2008年中国家庭居民的消费水平持续提高,与2006年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结果比较,消费支出总额从17388元升高到22555元(未考虑价格变动因素),消费结构也进一步改善,作为家庭生活水平标志的恩格尔系数(家庭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进一步降低。在200
小孙和小林正要从宿舍门口沿马路向东去办事处,而他们回公司要从宿舍门口沿马路西行,于是他们讨论是先回公司取车再骑车去办事处省时间,还是直接从宿舍门口步行向东去办事处省时间,结果发现两者所用时间相等。已知骑车与步行的速度之比是4:1,从宿舍门口到达办事处的距离
随机试题
Cultureshockmightbecalledanoccupationaldiseaseofpeoplewhohavebeensuddenlytransplantedabroad.Likemostailments,
患者男,72岁。持续胸痛伴呕吐,大汗6小时,血压80/50mmHg,窦性心律,心率45次/分,心电图示下壁和右室壁梗死。如该患者肾功能正常,给予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抗凝的剂量为
雷尼替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机制是
某税务局干部李某向个体工商户钱某收税,钱某请求减免,李某予以拒绝。钱某让其妻去勾引李某,李某与钱妻发生性关系。几天后,李某仍要求钱某纳税,钱某说:“你不批准我的免税请求,就拿1万元钱来,否则,就告你强奸,”但李某仍要求钱某缴纳税款,钱某就向当地公安机关告发
下列有关会计凭证保管的规定中,正确的有()。
下列各项中,属于反映发展能力的指标有()。
全陪和地陪、海外领队有合作共事的基础不是因为()。
幼儿期是机械记忆迅速发展的时期。()
问卷的设计是问卷调查的关键,其设计原则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
InEurope,therehasbeenaseriousdeclineinphysicalactivityoverthepast50years.Adultsaged20-60years(1)_____500kc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