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某公司与某外国企业于1999年初合资新设立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总额4000万元。该企业1999年至2004年自行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2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77万元、1600万元和2000万元,均已按“两免三

admin2009-02-15  21

问题 国内某公司与某外国企业于1999年初合资新设立经营期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总额4000万元。该企业1999年至2004年自行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2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77万元、1600万元和2000万元,均已按“两免三减半”的规定缴纳了所得税。2005年6月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前4年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发现以下业务未按规定纳入税务处理:
1. (1) 2001年10月进行技术改造,购置国产设备(金额350万元,其中含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费50万元),符合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条件。
   (2) 2002年12月取得房屋租金收入200万元。
   (3) 2003年,将账面净值600万元的机器设备,用于对外投资,经双方确认价值为 680万元。
   (4) 2001年7月发生的应付账款20万元,至2003年底仍无法与债权人取得联系。
   (5) 2004年除法定的五项费用外的其他福利类费用实际支出80.4万元,已知在税前列支的工资总额为360万元。
   (提示: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0%,不考虑地方所得税)
   要求:请指出上述业务中存在的税务问题,并分别计算该外商投资企业2001年至 2004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选项

答案1.2001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2001年购置国产设备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2000年弥补亏损后为盈利80万元,但是00年为第一年享受免税,故这里的基数为0。同时注意,这里可抵免国产设备的基数不能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费50万元,故可抵免的新增所得税为:(350 -50)×40%=120(万元) 由于2001年为免税期,免抵额120万元延续下一年度免抵,2001年无退补税额。 2.2002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2002年租金收入应补营业税=200×5%=10(万元) 应调增2002年应纳税所得额=200-10=190(万元) 2002年应补缴的所得税额=190×30%×50%=28.5(万元) 这里对于税务机关查补的税款,不能适用抵免优惠,故这里只能冲减其正常已申报的税款。 由于该企业2002年已申报纳税700×30%×50=105(万元),小于抵扣限额120万。故应退所得税105-28.5=76.5(万元)。 3.2003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2003年设备投资增值80万元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3年应补缴所得税=(80+20)×30%×50=15(万元),同时,上期尚有未抵扣完的15万,本期可以冲抵,故实际应补(退)税额为0。 4.2004年应补或退的所得税 该企业实际支付其他福利类费用超标准,应补缴所得税。 2004年应补缴所得税=(80.4-360×14%)×30%×50%=4.5(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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