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多选48)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 )。

admin2017-03-24  38

问题 (2016年多选48)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    )。

选项 A、基于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的承租人
B、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C、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D、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业主:(1)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2章第3节规定(含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6章所称的业主;(2)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6章所称的业主。此外,通过事实行为、继承或受遗赠等原因也可以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可见,选B、C、D项。A项表述的承租人是房屋的使用人,而非所有权人,不能成为业主,故不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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