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单选20)
下列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单选20)
admin
2013-10-28
25
问题
下列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单选20)
选项
A、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行为
B、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C、因寻衅滋事而致人重伤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D、因寻衅滋事而致人死亡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答案
B
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下列行为之一:(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般地,因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仍构成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断”,即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故本题应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X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大清民律草案》与《中华民国民法》编纂体例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7年真题)【明】朱元璋:《教民榜文》:“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理断。”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明
对逃税、抗税行为应当视不同情节依法追究()。
原始社会的行为规则是()。
(2015年真题)2013年3月,某省会城市人民政府拟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章。该《办法》规定:“凡上一年度本市前100名纳税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其子女参加高中入学考试,总成绩可加20分。”该《办法》在征求社会
(2014年真题)法律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律移植反映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的吸收与借鉴。下列关于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正确的有()。
法律关系主体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李某和王某系邻居,但二者有矛盾存在。李某经常教唆自家的鹦鹉说“王某混蛋”,王某因此觉得受到了侮辱,遂上诉法院。李某侵犯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以下哪一项()
某选区应选人大代表2人,超过半数选民参加了投票,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的排序为: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其中仅张某获得半数选票。对此情形,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2014法单13)
知名民营企业家王某系海滨市城南区人大代表。2014年2月,王某参加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发言时辱骂同行李某,招致李某不满,二人发生严重冲突。《海滨晚报》对此以“人大代表语涉侮辱”为题进行报道。下某认为,《海滨晚报》侵犯其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随机试题
遇到这种情况不能超车。
人类行为区别于动物行为的重要标志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国民经济评价中的经济参数有()。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W、Y共同创作了《幸福之路》一书,其中使用了他人的《享受虚拟世界》等五篇文章。2016年8月22日,W、Y与甲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约定:W、Y授权甲出版社出版《幸福之路》,图书上的作者署名为“N”;W、Y应于2016
Joewantedacomputer.Heaskedhis【C1】______forthemoneyandtheysaidhemustgetithimself.Buthowdidhegetit?He【C2】__
_________学习理论强调人的潜能、个性与创造性的发展,强调以自我实现、自我选择和健康人格作为追求的目标。
为了减少数据库管理系统中的死锁,有下列措施Ⅰ.事务按同一顺序访问资源Ⅱ.检测事务等待图并撤销回路中的某个事务Ⅲ.将大事务切分成若干个小事务Ⅳ.使用绑定连上述措施中,属于可以在应用程序设计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是()
A、 B、 C、 B
A、MichaelwantedtoworkinLondon.B、MichaelquittedhisjobinLondon.C、MichaelaskedforavacationinLondon.D、Michaeltr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