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11题)

admin2018-03-23  19

问题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11题)

选项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解除。合同法上依据解除权发生的原因,将解除权分为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两种。法定解除权是指由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即法律在一定情况下赋予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定解除权依其适用的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的法定解除权与特殊的法定解除权。前者是对各种合同都能适用的,主要是《合同法》第94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况(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经合理催告以及根本性违约),后者则是对某类或某种合同适用的。特殊的法定解除权又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相对人有违约行为为前提,另一种则不需要对方有违约行为,而依据法律相关规定也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后一种不以相对方违约为前提而无理由地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为任意解除权。一般认为,《合同法》上的任意解除权主要有四种: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解除权。《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保管人的任意解除权。《合同法》第37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4)委托合同双方的任意解除权。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本题A选项中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权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的是任意撤销权而非任意解除权,故A项错误。B项所述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显然错误,因为只有定作人有任意解除权。D项所列的居问合同的居间人没有任意解除权。只有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1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