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述情形,完成下列问题. 张某于2008年3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上述申请于2010年3月1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授权公告文本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摄影机,其特征为a和b。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c。3.如权

admin2012-04-29  40

问题 根据下述情形,完成下列问题.
张某于2008年3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上述申请于2010年3月1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授权公告文本的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摄影机,其特征为a和b。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c。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d。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e。5.一种照相机,其特征为a和f。”胡某于2011年3月1日提出宣告上述发明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该请求,并决定于2011年7月10日举行口头审理。
如果张某通过修改删除权利要求1和2,并针对胡某提交的证据提交了反证。则胡某在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采取下列哪些应对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选项 A、针对修改后的文本增加新的无效宣告理由
B、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公知常识性证据并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
C、在指定期限内针对反证提交新证据并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
D、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

答案B,C,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2节规定,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的;(ii)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的。由此可知,A选项错误。《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3节规定,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ii)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由此可知,B、C选项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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