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取得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营业外收支和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进行公益性捐款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假设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admin2014-02-27  24

问题 某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取得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营业外收支和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进行公益性捐款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假设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选项 A、4980
B、5040
C、5124
D、5137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5000×12%=600(万元)>100(万元),所以,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10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所以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00—20=4980(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rmV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