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合同的效力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是( )。

admin2014-10-17  5

问题 下列合同的效力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是(    )。

选项 A、含有流质契约条款的抵押权合同
B、以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作为履行标的条款的买卖合同
C、含有格式条款的保险合同
D、含有“因手术导致患者伤亡,医院概不负责”条款的医疗合同

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另据《担保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据此,选A项。《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据此规定,以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作为履行标的的条款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故不选B项。《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据此规定,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仅是格式条款无效,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可见,选C项。《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据此规定,对于含有人身伤害免责条款的医疗合同,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但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例如,在医院采取符合诊疗措施的治疗后,患者痊愈的,患者应当支付医疗费。可见,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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