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受理了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申请在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甲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拟发行8000万股,拟募

admin2017-05-15  24

问题 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受理了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申请在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相关信息:
    (1)甲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拟发行8000万股,拟募集资金4亿元。
    (2)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分别为800万元、1000万元和1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00万元、1200万元和1200万元。甲公司2004年、2005年和2006年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题中,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4000万元,符合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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