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78题)

admin2013-11-05  29

问题 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78题)

选项 A、合资企业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成立
B、合资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合资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设股东会作为其权力机构
D、合资企业合同只能约定按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答案A,B,C

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本题中简称《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由此可知,A选项应选。《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合资企业与采有限公司形式的内资企业不同,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所以C选项应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第3款规定:“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由此可知,D选项的说法正确。需要说明的是,《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2005年修订前亦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2005年修订后规定,公司章程可以确定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这就产生了后法与前法的冲突。但是合资企业不同于内资公司,《合资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依据特别法效力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并且董事会在合资企业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因此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只能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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