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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1)一(3)题。(08年司考.卷三.不定项91~93) 关于贺某的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1)一(3)题。(08年司考.卷三.不定项91~93) 关于贺某的
admin
2016-06-13
30
问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1)一(3)题。(08年司考.卷三.不定项91~93)
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B、贺某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仍可行使抵押权
C、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答案
A,C
解析
《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此A正确,当选;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由此C的说法正确,当选;D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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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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