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李某和夏某三人的盗窃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马某和夏某二人将警察打成重伤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admin2008-12-16  22

问题 马某、李某和夏某三人的盗窃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马某和夏某二人将警察打成重伤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选项

答案首先,应当指出,按照前述《刑法》第17条第2款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时,应当负刑事责任。故夏某将警察打成重伤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至于马某和夏某二人将警察打成重伤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则应视二人在实施伤害行为时是否有共同故意,即犯意上的联络而定。如果二人实施伤害行为时并没有犯意联络,而仅是以各自的行为同时伤害了同一个警察,则二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而仅是构成所谓的“同时犯”;反之,若是在实施伤害行为时二人之间有犯意联络,则构成共同犯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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