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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三第50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三第50题)
admin
2012-11-11
27
问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试卷三第50题)
选项
A、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开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B、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C、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
D、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92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93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此可见,《民事诉讼法》仅规定了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开始。而《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范畴,该法并未规定法院可以依职权开始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因此,法院无权依职权进行此行为。选项A是正确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由此可见,涉外财产保全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是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此可见,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由此可见,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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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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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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